爱到想死?
“为了你,就算要我死一百次我也愿意。”
以上那句对白,在电视剧里好像常听得到啊?
如果非得说不可,我会选择说死一千次,死一万次,
甚至是更多更多,
死的越多次越好。
想死那么多次,不是因为我超疼那个另一半,
也不是因为我想学蟑螂一样做 SuperLizard 然后把底裤往外穿。
只不过。。。
死很多很多次会比死一次来的好。
怎么说?
为女友而死,通常都是非自然死。
好比说。。。
高楼摔死
溺水淹死
被刀刺死
被狗咬死。。。
等等,应该是被狼咬死。
怎么死都好,重要的是,那种死法不简单。
有点痛苦。
但是为了“爱”,什么都“值得”。
为什么要死那么多次?
我说,最残忍的是死一次。
第一次经历痛苦,第一次丧失性命,
第一次,也就是最后一次。
不过如果要死很多很多次,
你就有很多很多复活的机会让你去死多几次。
当然,我说的全是废话。
难道如果说,
“我愿为你死一百次”
那样的话就不废吗?
把废话浪漫化,
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也是骗子的最高境界。
双面刀。。。
Double sided sword...
怎么“死”会变得那么浪漫?
死又不是最痛苦的。
反而,和爱人分离才痛苦。
那干吗大家都那么想死?
我说。。
“为了你,我愿意被变态强奸,奸了又奸,在那去油煎”
那或许会比较浪漫。。
毕竟,被折磨会比死来的更难受。
是生不如死。。。
精神似乎有点失常,
但愿此 post 没让大家太失望。
以上所说的每句话只是说说而已,
千万别抓我去奸了又煎。
有关“死”与“爱”的话题,
漂流者比较在行。
不信,自己瞧。
Posted by 壁虎 at 2:37:00 AM
2 Comments
哈哈哈!这样也可以!
但是“为了你,我愿意被变态强奸,奸了又奸,在那去油煎”听起来就实在是不浪漫~~~哈哈哈哈!
有趣!
谢谢小心的欣赏!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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